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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房产继承律师 网址: http://www.lawshfcjc.com/ 时间:2021/10/29 14:31
一、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孙子是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后,其孙子孙女才能继承,且属于代位继承,并不是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
三、法定继承房产的公证程序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公证程序,是指公证机构和公证当事人在进行公证活动时应当遵守的基本步骤和规则。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进行公证活动,可以从程序上保证公证的质量,确保公证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程序包括公证的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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