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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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协议可否反悔

来源:上海房产继承律师   网址: http://www.lawshfcjc.com/   时间:2021/10/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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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继承协议可否反悔

  遗产继承协议签订后不可以反悔。但如果全体继承人能够就变更继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实质上是可以改变并推翻继承协议,即经过继承人全体同意,可以在继承协议签订后可再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来签订的继承协议内容。

  

继承协议可否反悔

 

  二、完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继承法》第10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我国《继承法》第10条3款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