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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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法》第7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4种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不论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6)遗嘱末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